我国成都市施工合同是可以不备案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修改《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合同和竣工结算文件实行网上备案的通知》的通知,明确将取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类合同(勘察、设计合同)、工程总承包(EPC)合同、施工类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服务类合同(项目管理合同、招标代理合同、委托监理合同、造价咨询合同)和其他有关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工作。同时,删除《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合同和竣工结算文件实行网上备案的通知》文中涉及合同备案的相应条款或内容。
文章原文: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改《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合同和竣工结算文件实行网上备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4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有关文件的通知》,决定对《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合同和竣工结算文件实行网上备案的通知》予以修改,现通知如下:
一、取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类合同(勘察、设计合同)、工程总承包(EPC)合同、施工类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服务类合同(项目管理合同、招标代理合同、委托监理合同、造价咨询合同)和其他有关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工作。
二、删除《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合同和竣工结算文件实行网上备案的通知》(文中涉及合同备案的相应条款或内容。
三、取消合同备案工作后,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要求,通过动态检查和随机抽查方式,继续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的监督工作。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随着近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施工合同、建筑合同等大型合同的签订也越来越多,因此我们在日常的生活当中应当注意相关的合同的法律规定,从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延伸阅读:
最新建筑施工合同范本完整版
最新建筑施工合同范本完整版要写发包人(全...
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加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自行鉴定的证...
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中,工程质量及价款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