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最重要的就是它的质量问题,如果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不仅会给施工单位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还可能会因为质量存在问题给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带来影响。因此,验收单位应该依照规范进行规范化的验收。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总结了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总 则
1.0.1 为加强我省城市绿化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城市绿化工程施工质量,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创建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我省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绿化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 为绿化工程配套的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工程,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 城市绿化工程应由专业队伍施工,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健全的质量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
1.0.5 城市绿化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凡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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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术 语
2.0.1 绿化工程 Plant Engineering
树木、花卉、草坪等的种植工程。
2.0.2 客土 Replace with Out-soil
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2.0.3 种植土 Soil for Planting
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2.0.4 种植土层厚度 Thickness of Planting Soil Layer
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2.0.5 树穴 Plant Hole and Planting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2.0.6 土球 Soil Ball
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2.0.7 裸根苗木 Plant of Bare Root
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2.0.8 假植 Plant for Casual
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2.0.9 修剪 Pruning
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截短。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2.0.10 胸径 Diameter of Track
乔木主干离地表面1.3米处的直径。
2.0.11 枝下高(脱杆高)Height of track
枝下高是指树木从地表面到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
脱干高是指单干型棕榈类植物自然生长状态下,正常落叶处至地面的高度。
2.0.12 头径(地径)Base diameter
苏铁、棕榈及小乔木等地表干径。(包括一些大型草本,如旅人蕉、香蕉等)
2.0.13自然高 Natural height
指植物生长自然状态下的总高度。
3、绿化工程
3.1 栽植土及地形工程
3.1.1 本节适用于园林绿化的栽植土工程质量验收(除相对标高大于5m的土方处理工程外)。
主控项目
3.1.2 栽植时应对土壤的理化性质进行分析,采取相应的消毒、客土、施肥等措施;不得使用建筑垃圾土和未经改良的强酸强碱性土、盐碱土、重粘土及含有其它有害成分的土壤。栽植土地形的整体造型效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地下水位深度符合植物生长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土壤团粒结构、PH值、有机质及主要营养含量检测报告及主要营养含量检测报告及观察检查。
一般项目
3.1.3 栽植土外观土色应无白色盐霜,基本疏松不板结,土块易捣碎,脚踩应无下陷。
检查数量:按面积抽查10%,500m2为1点,不得少于3点。
3.1.4 栽植土的地表基本平整,回填的栽植土已达到自然沉降的状态,地形的造型和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基本恰当,无明显的低洼和积水处,花坛基本无积水。
3.1.5 栽植土基本整洁,无大于3cm粒径的石砾、砖瓦砾等杂物,小于3cm粒径的石砾、瓦砾杂物的含量应低于10%;草坪的栽植土中小于3cm粒径的石砾、瓦砾杂物的含量应低于5%;花坛基本无石砾、瓦砾等杂物(特殊绿地的含量按设计要求)。
3.1.6 栽植土与道路(挡土墙或挡土侧石)接壤处,栽植土面应低于3~5cm,栽植土与边口线基本平直。
检查数量:按长度抽查10%,100m为1点,不少于3点。
3.1.7 栽植土工程的尺寸要求、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1.7的规定。
3.2 植物材料
3.2.1 本节适用于一般绿化的植物材料的质量验收(除大树移植和规模较大的水生植物栽植工程外)。
主控项目
3.2.2 植物材料的种类、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苗木挖掘包装应符合《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34的要求;严禁带有严重的病、虫、草害。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对照图纸、合同、预决算中的植物材料的种类、规格,检查“苗木出圃单”及植物材料的“植物检疫证”(异地苗木应提供植物检疫证)。
一般项目
3.2.3 植物材料基本项目应符合表3.2.3的规定:
1、检查数量:乔木、灌木及球类按数量随机抽查10%,每株为一点,总检查数不得少于5点,但乔木、灌木及球类各少于10株时应全数检查。草皮、地被按面积抽查10%,以4 m2为1点,总检查数不得少于5点。30m2以下应全数检查。花苗按数量抽查10%,以10株为1点,总检查数不少于5点,50株以下应全数检查;
3.3 树木栽植工程
3.3.1 本节适用于绿化的树木栽植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大树移植工程外)。
主控项目
3.3.2 栽植树木的品种、规格、数量必须符合设计的要求。树木栽植的成活率,必须按乔木、大灌木和小灌木分别列出,乔木、大灌木和小灌木的成活率,在栽植季节内,应大于95%,在非栽植季节应大于90%,死亡苗木必须适时补种。
检查数量:采用重点抽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按面积或长度抽查10%,样方面积(长度)25~100 m2(10~100m);小灌木片植按单元抽查3~10个小样方,小样方面积4~9 m2;
检查方法:观察或尺量检查,栽植树木数按抽样点清点的数量与设计要求核对。
一般项目
3.3.3 树木栽植工程基本项目应符合表3.3.3的规定。
3.4 草坪、花卉栽植工程
3.4.1 本节适用于绿化的草坪、花卉栽植工程的质量验收(除足球、棒垒球等运动型草坪外)。
主控项目
3.4.2 栽植种类、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草坪、花卉、地被植物栽植成活率以覆盖地面程度或单位面积内成活数为标准,覆盖面或单位面积成活数应大于95%。
检查数量:草坪、地被按面积抽查10%,300~500 m2为1点,不少于3点,≤1000 m2应全数检查;花坛按面积抽查10%,10~20 m2为1点,不少于3点,≤100 m2应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或尺量检查。
一般项目
3.4.3 草坪、花卉、地被栽植工程基本项目应符合表3.4.3的规定。
3.5 运动型草坪工程
3.5.1 本节适用于新建、改建的运动型籽播及草块移植草坪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3.5.2 草坪的地下排水系统、坪床栽植土层(或介质层)、草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排水系统产品必须符合有关标准,栽植土层(或介质层)的理化性质必须符合草坪草的生长要求,无石砾、砖瓦砾、玻璃等杂物。
检查数量:地下排水系统按隐蔽工程全面检查,地表草坪采用随机抽样检查,每个单位工程抽查5~10个小样方,小样方面积4m2。
检验方法:检查地下排水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栽植土层(或介质层)检测报告,观察检查。
一般项目
3.5.3 坪床栽植土(或介质)平整,土块直径应小于2cm;软硬适中;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得大于5‰(滑草坡坡度按设计要求),无明显的低洼和积水处。
3.5.4 草坪草密度均匀、疏密恰当,一处空秃不应超过25cm2、10m2内的空秃面积不应超过1‰(10cm2),脚感基本平整,生长势良好、草色均一,修剪平整度一致,无明显病虫害,基本无杂草;
3.5.5 运动型草坪工程的尺寸要求、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5.5的规定。
3.6 大树移植工程
3.6.1 本节所指的大树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落叶乔木:胸径在20cm以上;
2 常绿乔木:株高在6m以上,或胸径在15cm以上;
3 灌木:冠幅在3m以上。
古树、名木和有保护价值的树木不列入此范围。
主控项目
3.6.2 大树移植应制定技术方案和安全生产预案,不宜采用实生苗和野生苗大树;不宜从气候条件、立地条件差异大的地区选备大树;新移植地应具备施工操作条件,能满足移入大树的正常生长的要求;大树移植时应提前进行断根或移植处理,对地上部分进行平衡修剪;移植时应实施恢复树势的技术措施。
3.6.3 树穴的直径(或正方形树穴的边长)必须根据土球或裸根根系直径的大小而定,每边必须放宽40cm以上,但树穴的直径(或正方形树穴的边长)必须大于150cm,深度必须大于100cm,严禁栽树穴下有不透水层,上下口径一致;对有建筑垃圾、有害物质的树穴,树穴的规格必须放大至不影响大树的正常生长。
检验方法:尺量、挖掘及观察检查。
3.6.4 树穴栽植土应根据各树种的生物学特性,选择适宜其生长的优良土壤。严禁使用建筑垃圾土、盐碱土、重粘土及含有其它有害成份的土壤。
3.6.5 大树的树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带有明显的病、虫、草害。
检验方法:根据大树种植布置图进行对照检查,“大树移植记录表”和“苗木检疫证”(跨省运输或来自疫区的苗木应提供植物检疫证)。
3.6.6 移植的大树,其成活率必须大于90%,死亡的苗木必须按要求适时补种,确保成活。
检验方法:根据大树移植位置竣工图清点数量。
一般项目
3.6.7 大树移植工程的基本项目应符合表3.6.7的规定:
3.7 水生植物栽植工程
3.7.1 本节适用于专项工程设计或规模较大的水生植物栽植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3.7.2 栽植土的理化性状和结构有设计要求的应符合设计要求,无设计要求的可按栽植土的标准掌握。配置土壤和基质既能满足水生植物生长和开花要求,又不得含有污染水质的成分。在饮用水源水域栽植水生植物前,栽植土、栽培基质必须经有资质的化验室化验,取得化验结果后实施。
检验方法:观察、测试。
3.7.3 栽植槽有防渗要求的,采用的防渗材料和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相关标准规定。栽植槽土层或栽培基质厚度,有设计要求的应符合设计要求,无设计要求的应≥50cm。
检验方法:观察、量测、随机抽样检查。
一般项目
3.7.4 栽植范围符合设计要求,点景栽植配置合理,观赏效果好。
3.7.5 栽植后至长出新株期间应控制水位,防止新生苗(株)因水浸泡窒息死亡,成活率必须大于90%。
3.7.6 养护管理植保工程宜采用生物防治,在饮用水源水域实施防治措施时,严禁使用化学农药。
检验方法:观察、量测、随机抽样检查。
注:验收记录表见附录八。
3.8 竹类植物栽植工程
3.8.1 本节适用于竹类植物栽植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3.8.2栽植种类、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要选择生长健壮、鞭芽饱满、根盘完整、枝叶繁茂、无明显病虫害及开花迹象、树龄一般选在2年至四年生的母竹。成活率必须大于90%。
检验方法:观察、随机抽样检查。
一般项目
3.8.3 栽植范围基本符合设计要求,栽植配置合理,观赏效果好。
3.8.4 散生竹每株应有1~2杆,丛生竹不少于5杆/丛(设计另有要求除外)。
3.8.5竹类栽植深度应保证栽土壤下沉后,根颈略低于地面高,清除土球包装物,打碎土块,
均匀培土,分层捣实,培土高度恰当,及时浇足水且不积水。
检验方法:观察、随机抽样检查。
3.8.6竹类植物的支撑因树、因地设桩或拉绳,稳定牢固。
注:验收记录表见附表九。
3.9 攀援、悬挂植物栽植工程
3.9.1 本节适用于攀援、悬挂植物栽植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3.9.2攀援植物的依附物、悬挂植物的挂架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3.9.3攀援、悬挂植物的品种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严禁带病、虫、草害。
3.9.4攀援、悬挂植物的成活率必须大于95%,死亡的苗木必须按要求适时补种,确保成活。
检验方法:观察或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按攀援、悬挂植物长度随机抽查10%以上,每点5~10M。
上面就是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内容。这一规范从城市绿化的各个方面的细节对工程的质量要求作了详细的规定。验收单位如果发现施工中存在不符合规范的工程,应当尽早提出,让施工单位尽快修复。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律图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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