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监管局,顾名思义,存在的目的是为了监督各发包方、承包方按照法定规范从事作业,在不妨碍工人施工的情况下监管局需要适时检查承包方的工作,当然这只是对浙江工程监管局部分部门职责的概述,具体来说,浙江工程质量监管局部门的职责有哪些?
职责概述:
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负责墙体材料改革和建筑节能、粉煤灰综合利用的发展与应用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备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二)制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划及年度计划。
(三)制定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规划及年度计划。
(四)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
(六)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实施委托范围内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七)对工程监理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八)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包括企业内部试验室)实施监督管理。
(九)参与工程质量检查员的培训、考核、注册、年审等工作。
(十)建设工程的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
(十一)在工程保修期内对保修工作进行监督。
(十二)对工程质量监督系统的工程质量投诉工作进行指导,受理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并对其进行调查、协调和处理。
(十三)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仲裁和处理。
(十四)负责墙体材料改革和建筑节能、粉煤灰综合利用的发展与应用管理工作。
需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施行专项检查,如果有必要还会彩玉工程的验收工作,在工程投入市场使用后还需对保修工作进行监督。在接受到投诉后,还需及时调查,参与由于工程质量引起的仲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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