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将工程质量问题分为四个等级: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具体如下:(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
3、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
4、技术处理方案经相关各方签认后,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5、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具备工程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签署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6、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综合上面所说的,工程质量是属于建筑工地的重中之中,一般只要发生事故必定就需要承担起法律的责任,同时在认定时会按不同的事故等级来进行区别,轻者会给予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对于严重者会按十年的有期徒刑来进行判决。
延伸阅读:
1、消防系统的选用。2、施工过程中质量的...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1、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
砌体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是什...
1、120mm厚墙、料石清水墙和独立柱。...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内容
1、总则1、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有哪些
1、监督人员工作纪律。1 监督人员经市质...
工程质量安全等级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