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的质量是各工程得以生存的基础,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相关法律规定,在施工前购买材料时、施工过程中、工程完工后,都需要按照工程质量标准从事作业,但是很多朋友不知道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故而律图小编整理了相邻相关信息,验收的要求是什么?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工程质量标准以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为基础,融入工程质量的分级评定,以便统一在施工企业建筑工程质量的内部验收方法、质量标准、质量等级评定及检查评定程序的前提下,为创工程质量的“过程精品”奠定基础。
工程质量标准以“突出质量策划,完善技术标准、强化过程控制,坚持持续改进“为指导思想,以提高质量管理要求为核心,力求在有效控制工程制造成本的前提下,使工程施工质量得到切实保证和不断提高。
工程质量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标准(ZJQ00-SG一013-2006)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标准(ZJQ00-SG 014 2006)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标准(ZJQ00-SG一015-2006)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标准(ZJQ00一SG一01 6-2006)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标准(ZJQ00一SG一017-2006)
屋面工程施工质量标准(ZJQ00一SG一018-2006)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标准(ZJQ00一SG一019-2006)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标准(ZJQ00一SG一020-2006)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标准(ZJQ00一SG一021-2006)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标准(ZJQ00一SG一022-2006)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标准(ZJQ00一SG一023-2006)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标准(ZJQ00 SG一024-2006)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标准(ZJQ00一SG一025-2006)
二、施工质量的基本要求
我国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 l9000——2008关于质量的定义是: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施工质量是指建设工程施工活动及其产品的质量,即通过施工使工程的固有特性满足建设单位(业主或顾客)需要并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施工质量要达到的基本要求是:施工建成的工程实体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检查验收合格。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符合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
“合格”是对施工质量的最基本要求,施工单位可与建设单位商定更高的质量要求,或自行创造更好的施工质量。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总体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规定;
②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1)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的前提条件为施工单位自检合格,验收时施工单位对自检中发现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2)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资格包括专业和职称要求,具体要求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尚无规定时可由参加验收的单位协商确定。
3)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主控项目是指建筑工程中对安全、节能、环保和主要使用功能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一般项目是指检验批中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检验批也不宜过多补充,后面单独设置了知识点)
4)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在进场时或施工中按规定进行见证检验。见证检验指的是施工单位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见证检验已经单独设置成微课,因此不用过多补充)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在验收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工程的质量标准是多方面的,总的来说,分为验收标准以及施工标准。这些标准需要以现行的工程质量的验收标准进行制定的,工程无论是在施工时,还是在验收时各方单位都是需要按照标准从事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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