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量与安全事故等级的划分标准
(一)质量事故分类: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安全事故分类: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按照建筑实务教材的分类标准这两样事故的分类几乎是一样的。
二、建设工程常见的质量与安全问题
(一)材料堆放随意及标识牌不齐全。
(二)混凝土砌块堆放未架空,无防潮、防雨淋措施。
(三)箍筋未有效套住纵筋,绑扎不到位。
(四)混凝土浇筑时未进行钢筋成品保护,无专人看管、整理,埋下严重质量隐患。
(五)回填土未平整及夯实,并无垫木和扫地杆,存在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