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
2.准备贷款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个房屋所有权证等;
3.看房评估:对抵押房进行实地评(勘)估;
4.将所有申贷资料报送银行审批;
5.签订借款合同公证并进行公证;
6.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产权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银行开户放款。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
第十七条 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于放款前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的有关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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