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担保人的有效期限:
一般来说这是与贷款或借款时,订立的合同所决定的。如果贷款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期限的,则贷款担保人的有效期限在主债务履行期满后6个月结束;对于在贷款合同和前款中就保证期限有明确规定的,则又可分两种情况:在保证期间内,银行未对借款人提起诉讼的,担保人免除责任;如果银行以对借款人提起诉讼,则保证期间时效中断。而对于贷款担保人需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限,与上一致,主要还是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确规定。
从担保人的这些责任中不难看出,在银行贷款中担保人的风险比较大,所以是否要为别人提供担保需要慎重考虑。首先要详细了解借款人信誉状况,因为信誉状况往往决定着担保的风险有多大,如果信誉状况不好的话,就不要提供担保。其次,还要考察借款人是否具备还款付息的能力,这决定着借款人能否如期偿还贷款,是决定担保人风险的重要因素。
二、贷款担保人的含义:
银行贷款担保人,就是为借款人提供相关担保,以便于借款人从银行获得贷款。但贷款担保人也存在很大的风险,那就是如果贷款到期借款人不履行还款的话,贷款担保人需按照约定承担连带责任履行还款。目前银行为了防范不良贷款的增加,担保贷款在银行贷款业务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高。
三、银行贷款担保人注意事项:
为他人做贷款担保人,一定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要详细了解借款人信誉状况,因为这往往直接关系到担保人所承担的风险。只有在多方面考察了借款人的信誉状况后,再决定是否为其提供单款担保;另一方面就是要考察借款人是否具备还款付息的能力,这也是借款人能否如期偿还贷款的重要基础,千万马虎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