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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方进行商品出口业务时,能够及时的回收货款是非常重要的,这样才能保证资金链的完整。因为进出口业务中的企业往往距离遥远,出口方为了按时收回货款,通常会采用银行托收的形式,委托银行代为收款。那么银行托收是什么意思?下面就由律图小编简单介绍下有关知识吧。
托收是债权人(出口方)委托银行向债务人(进口方)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其基本做法是出口方先行发货,然后备妥包括运输单据(通常是海运提单)在内的货运单据并开出汇票,把全套跟单汇票交出口地银行(托收行),委托其通过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收行)向进口方收取货款。托收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光票托收是指金融单据不附带商业单据的托收,即仅把金融单据委托银行代为收款。跟单托收是指金融单据附带商业单据或不用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的托收。
托收方式对买方比较有利,费用低,风险小,资金负担小,甚至可以取得卖方的资金融通。对卖方来说,即使是付款交单方式,因为货已发运,万一对方因市价低落或财务状况不佳等原因拒付,卖方将遭受来回运输费用的损失和货物转售的损失。远期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卖方承受的资金负担很重,而承兑交单风险更大。托收是卖方给予买方一定优惠的一种付款方式。对卖方来说,是一种促进销售的手段,但必须对其中存在的风险持慎重态度。
我国外贸企业以托收方式出口,主要采用付款交单方式,并应着重考虑三个因素:商品市场行情,进口方的资信情况即经营作风和财务状况,以及相适应的成交金额。其中特别重要的是商品的市场行情。因为市价低落往往是造成经营作风不好的商人拒付的主要动因。市价坚挺的情况下,较少发生拒付,且即使拒付,我方处置货物也比较方便。
我国外贸企业一般不采用承兑交单方式出口。在进口业务中,尤其是对外加工装配和进料加工业务中,往往对进口料件采用承兑交单方式付款。
托收当事人有四个,主要责任如下:
1、委托人,也叫出票人,一般是出口商,主要是行使与进口商签订的合同上的条款,履行与银行签订的委托收款的合同。
2、寄单行,也称托收行,是委托代收款项的银行,主要是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和国际惯例进行处理业务。
3、代收行,代收行是在进口地的代理人,根据托收行的委托书向付款人收款的银行。
4、付款人,一般是进口商。主要是支付款项的人。
小编通过上文简单和大家介绍了银行托收是什么意思。目前这种方式在进出口贸易中用的比较多,这和进出口业务的特征有一定关系。出口方发出货物之后,会委托进口方银行收取货款。采用银行托收的方式,对于买方是比较有利的,风险也较小,而对于卖方而言,主要是作为营销的辅助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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