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征收社会抚养费后,我们会收到一个收据。但是许多人没有收到票据,并不知道收据是什么样子的。而出现这种问题,其实就说明了我们的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是存在一些问题的。抛开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的这些问题,我们今天来了解一下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征收的专用发票,是由各省市(自治区)财政厅监制的。 这是社会抚养费征收的专用票据。行政收费属于非税收入,没有发票,但是有专门的收据,上面应该有财政监制章。全国各地都是不同的,具体样式可向当地计生部门查询。
社会抚养费一般是县级计生委或者县级计生委委托的乡镇计生办才有权利征收,而且必须向当事人发放有县级计生委盖章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当事人缴纳罚款后,应该有非税收收入发票给你。所以,如果没有收到《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那么程序就违法,可以去县政府或者地级市计生委去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行政诉讼。如果没有发票,也可以去计生办或者计生委查询。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
社会抚养费由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区、县人口计生委征收。违法生育当事人应主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上报违法生育情况,在乡(镇)、街道计生办进行立案,并配合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做好调查笔录,提交相关证件复印件并签字。
调查结束,由乡(镇)、街道计生办完成调查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后,将案件材料上报区人口计生委,区人口计生委出具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和送达回证,当事人在收到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同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到女方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开具子女入户通知单,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子女入户相关手续。
由此可见,社会抚养费是强制性征收的,国家有对相关问题的法律规定,普通民众在缴纳完社会抚养费后,会收到一张印有财政监制章的收据,如果想要知道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的具体样式,需要向当地的计生部门查询。希望通过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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