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法律中规定有两种案件类型,一种是刑事案件,另一种是民事案件,如果是涉及到民事纠纷案件,双方是可以进行对是否起诉和赔偿的结果进行调解的,那么非法拘禁可以和解吗?因为非法拘禁是刑事案件,如被有关机关立案侦查后,就不可进行和解,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如果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属实,可以就民事赔偿问题和解,刑事方面不能。
二、刑事和解适用范围
在刑事和解适用案件的范围上,学术界存在着两种观点。一种观点主张刑事和解无论是轻罪还是重罪,只要是非杀均可以适应;另一种观点却认为刑事和解仅适用于法定刑低于有期徒刑3年、告诉才处理及轻伤等主要侵犯公民权益和未成人犯罪的案件。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是如果重罪适用和解,便失去了刑罚的意义,存在放纵犯罪的可能性。但需要指出的是,刑事和解必须是有直接被害人的案件,如果没有直接被害人就不能适用和解,如贪污贿赂犯罪等。据此,刑事和解大多适用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犯罪的案件,当然,也包括少量有直接被害人的其他犯罪案件。
司法实践中,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犯罪处理:
(1)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拘禁无辜群众,造成恶劣影响的:
(3)多次大量非法拘禁他人,或非法拘禁多人,或非法拘禁时间较长的;
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是一种持续行为,即该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使他人在一定时间内失去身体自由,不具有间断性。
非法拘禁他人的一般超过24小时的,才会对行为人以该罪定罪处罚。但如果行为人非法拘禁他人3次以上或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则就可以立即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权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只有依法律规定被法律授权的单位才能依法剥夺其自由权,除此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行为人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3.行为人有造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结果;
4.行为人采用了捆绑、关押、禁闭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犯罪主体包括无权行使拘禁权的人和有权行使拘禁权的人滥用职权两种非法拘禁行为。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的表现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采取的行为会产生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而故意为之,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产生的故意行为。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非法拘禁可以和解吗的问题,因为非法拘禁涉及到触犯了刑法,犯罪嫌疑人已经非法的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势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并且不能够进行调解,如果大家因为民事进行的诉讼,是可以跟当事人和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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