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留保险费的保费率
这个指标是用来衡量保险公司在自有资本的基础上所承担的风险。很明显,这个指标越小,说明保险公司每一单位的自有资本所承担的风险越小,保险公司的稳定性就越好。《保险法》规定:“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险费,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四倍。”因此,保险公司本指标值不应超过400%。
二、自留保险费的增长率
自留保费增长率=(本年自留保费-上年自留保费)÷上年自留保费×100%
其中,自留保费=保费收入+分保费收入-分出保费,各项目的口径与会计报表中对应项目的口径相同。
本指标值的正常范围为-10%~60%。若本年为开业年度,或上年自留保费为零、负数或者上年经营期不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则指标值为999%。
自留额与分保额可以以保额为基础计算,也可以以赔款为基础计算。计算基础不同,决定了再保险的方式不同。以保险金额为计算基础的分保方式属比例再保险,以赔款金额为基础计算基础的分保方式属非比例再保险。自留额与分保额可以用百分率表示,如自留额与分保额分别占保险金额的30%和70%;或者用绝对数表示,如超过100万元以后的200万元。而且根据分保双方承受能力的大小,自留额与分保额均有一定的控制,如果保险责任超过自留额与分保额的控制线,则超过部分应由分出公司自负或另行安排分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