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是未婚生育的,是不可以报销生育险的,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还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从这些法条规定,可以看出,女职工是未婚生育的,不可以报销生育险。我国法律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也就是说只有夫妻才可以生育孩子,同时我国规定的是婚姻登记制度,男女双方只有办理了婚姻登记后,才可以算是夫妻,才能生育子女,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女职工在申请报销生育险时,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如下材料:
1、女职工的身份证、结婚证,还有户口簿,以及其他的身份证明;
2、准生证、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 医院出院记录、住院发票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医院开具的请假证明以及生育报销表格;
3、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总的来说,女职工是未婚生育的,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因此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也就不能想社会保险机构报生育险,但男女双方可以去补办结婚证,有结婚证了,就不是未婚关系了,就可以向社保机构申请生育险待遇,要求支付生育险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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