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合法性是指政府基于被民众认可的原则基础上实施统治的正统性或正当性 。
“凡是建立在价值基础之上并以此得到公共舆论承认的即为合法。”合法性主要关心的问题是统治、政府或政权怎样及能否在社会成员的心理认同的基础上进行有效运行。
在这种情况下,该政权是稳固的,该政权统治下的政治秩序一般也是比较稳定的。政府的个别过错或政策的某些失误,不会导致整个政治体系的崩溃。相反,当大多数民众认为某一政府实施统治是不正当的,比如,认为该政府建立在强盗逻辑和黑帮政治(包括篡权、政变、暗杀、强迫民意、武力修宪、贿选上台、家族操控、暴力执政等)的基础上,该政府就不具有合法性。在这种情况下,民众在暴力压制下被迫服从,但是,一有机会就会发泄不满,形成大规模的抗议运动;而且,政府的任何一个失误都有可能导致政府的垮台和整个政治体系的全面危机。
政治合法性是社会秩序和权威被自觉认可和服从的性质与状态,是统治者“政治统治”与民众“政治服从”之间的关系。其构成要素有:
①意识形态;
②施政绩效;
③社会价值;
④民主法治。
综合上面所说,合法性就代表着做任何的事情都是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办理,而对于政府的合法性,也必须要从正规的角度出度,不管是管理,还是处理案件都是要合法,不能滥用自己的职权去做一些伤害他人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