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造成工程损失会判刑吗
一般来说不会,虽然立案的起点是5000元,但不是所有的事情都会判刑,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工程损失如何计算
施工单位的损失按实结算,不计算预期利润。一般结算方法:
1、根据合同价由业主收购,材料归于业主。一般不会采用这种方法,业主拿了材料没法处理。
2、根据材料的采购价考虑残值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根据实际材料的情况不同比例会不一样,协商确定。一般钢筋因为通用性比较强在,补贴比例较少,即使没地方用已经加工了报废了也能当废铁卖。其他材料如砂石料因为运费比较贵,可能施工单位的损失就比较大,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损失和业主协商吧。一般包括材料采购价(一般采购价是运到工地的价格,否则还要运费),保管费,合理损耗,税金,扣除残值就是索赔费用。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百三十五条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