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去公安局做笔录是不是立案?
笔录加你的签字用来以后进行相关协查辅助资料,是一种现场即时能体现事件过后的一种最真是的体现方式!至于你说的立案要看你究竟为什么被做了记录.打个比方,交通事故现场,有目击者,目击者也愿意配合提供当时现场情况,这时候必须也要进行录口供的,这份笔录就是裁决事故责任划分的重要资料。
二、去派出所做笔录 想不起来当时的过程了怎么办
二、询问简况。按规定栏目,逐项记载询问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的姓名及其工作单位,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如询问时另有在场人,也应作出记载。
四、核对笔录记载。询问结束后,记录人应将笔录让被询问人过目或向其宣读,如有出入应允许更正,在确认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笔录上写上“以上记录已经我看过(或已向我宣读),没有出入”字样。
三、派出所职责
一、依照国家治安管理法规,对本辖区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民用危险物品、违禁品、户口、居民身份证、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等,行使治安行政管理权。
二、治安管理行政强制权和处罚权。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可以口头传唤,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传唤,经派出所上一级领导批准,可以强制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三、当场盘问、检查和留置盘问权。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时,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可以依法进行盘问、检查(检查包括对被盘问人的人身和其携带物品的检查)。经盘问检查被指控有犯罪行为、有现场作案嫌疑、携带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可带至派出所
对于我国分布在各个地区对国家的运行与整理起到极大作用的公安机关来说,需要报哪里的日常按键也是数量极多的,其中每天处理的笔录也是如此,所以我们就更加应该从自身做起,让社会能够少一些需要麻烦到公安机关的事物。
综上所述,去公安局做笔录不算是立案,要根据情况而定的。笔录只是在某个特殊的场所内对某人针对某件事情进行记录,记录的目的是在于为以后追查提供一个证据,且需要双方的确认,防止以后被推翻或者误判。笔录都是针对一些事故场景进行的记录方式,减少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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