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证据是指与案件间接相关的证据,它只能证明案件的一个部分,很多间接证据关联起来可以证明案件主体,因此它具有关联性。根据间接证据可以推导,因此它具有排他性。使用间接证据有一些规则,那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内容都有哪些呢?律图为您解答。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一起案件中的证据有很多,所谓间接证据,就是指本身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而需要同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单独一个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它只有同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查明主要事实。间接证据具有依赖性、关联性,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方法是推断,同时间接证据具有排他性。
将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有助于司法工作人员正确认识证据在证明案件主要事实中的不同作用,防止把一些只能证明案件事实的一个片段或者一个情节的证据误认为是可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间接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联系是间接的,一个间接证据只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某个片断。因此,任何一个间接证据都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由于间接证据关联方式的间接性,运用间接证据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必须经过推理过程。间接证据虽然不能单独地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但在诉讼证明中往往是发现犯罪嫌疑人的先导,是获得直接证据的手段。而且,间接证据能够鉴别直接证据的真伪,甚至在某些没有直接证据的案件中,可以只根据充分、确实的间接证据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
二、审查判断
1、查物证的来源是否合法,其外形属性等特征是否与案件事实有联系,看有无假冒和伪造的情况。
2、查证人的品质,与犯罪嫌疑人的关系及其他客观条件,看是否出于不良动机或受其他影响,使提供的证言失实。
3、查鉴定材料是否可靠,鉴定人是否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资格,看鉴定结论是否准确可信。对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应把握以下二个方面:一是综合审查证据,正确排除矛盾。二是推断要符合逻辑和情理。
三、使用规则
根据诉讼证明理论和司法实践经验,在完全运用间接证据认定有罪的情况下,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1)必须严格遵守运用证据的一般规则。即应审查间接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确保该间接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且为法律容许的证据。
(2)间接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即有关犯罪时间、地点、过程、手段、工具、后果、目的、动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情况等,都有相应的证据证明。
(3)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如有矛盾必须合理地予以排除。
(4)间接证据的证明体系必须足以排除其他可能性,得出的被告人实施犯罪的结论必须是唯一的,确定无疑的。
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05条对在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犯罪行为系被告人实施的情况下,如何运用间接证据认定被告人有罪作了规定。该规定要求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2)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
(3)全案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
(4)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足以排除合理怀疑,结论具有唯一性;
(5)运用证据进行的推理符合逻辑和经验。
四、与直接证据的区别
1、分类的范围内只涉及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2、所谓案件主要事实的两个方面,是指肯定意义上的直接证据而言。而否定性直接证据则不然,只要能据以否定其中任何一个方面的内容,就是直接证据。
3、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都可以是原始证据或是传来证据,其划分同证据是否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无关。
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证明方法简单,无需经过复杂的推理过程,其在诉讼中的证明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必须强调,直接证据也必须依赖于其他证据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根据。此外,由于其证明的范围不同,认定案件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进行综合审查判定。特别是在刑事诉讼中,法律明确规定:“只有被告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间接证据的主要特点是不能独自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因此,任何间接证据都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而且,间接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关联方式往往是间接的,用于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必须经过逻辑推理。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完全依靠间接证据判明案件真相。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只有被告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陈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内容。由上可知,对间接证据的审查首先要严格,间接证据要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由此推出的结论应当一致。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区别在于证明方法,直接证据不需要推理,间接证据需要推理。在刑事诉讼中,只有间接证据是不能定罪的,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根据间接证据判处死刑的,应当特别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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