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分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在没有直接证据或者直接证据较少的情况下,间接证据的认定对案件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那么怎么运用间接证据以及间接证据的审查判断有多重要,下面由律图为大家普及一下间接证据的重要性。
在刑事诉讼中,正确的运用间接证据对整个诉讼活动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根据间接证据可以确定侦查方向,发现犯罪嫌疑人,获取直接证据的线索,鉴别和判断直接证据的真伪。特别是对于一些没有直接证据的案件,只要取得的间接证据真实可靠,能充分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同样可以依据间接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但是,因间接证据的自身特点,运用间接证据来认定案件事实是个困难复杂的过程。一般情况下,在刑事案件中,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是并存的,但有时缺乏直接证据,在完全运用间接证据认定有罪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首先,要严格遵守运用证据的一般规则。即:
其次,间接证据必须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这要求间接证据形成一个又一个证明环节,每一个环节都能够证明相应的案件事实,而且每个环节都要衔接好,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
第三,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以及间接证据相互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如果存在矛盾应当去调查研究“去伪存真”使矛盾合理排除。
第四,间接证据所形成的证明体系必须足以排除其它可能性,得出的结论必须是唯一的。
在实践中收集的间接证据有很多,相互之间关系复杂,真假并存,稍有不慎,就会出现偏差和错误。因此,对具体的间接证据审查判断时,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是查物证的来源是否合法,其外形、属性是否与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看有无假冒和伪造的情况。物证是以自身客观存在的形态来反映案件情况,不易受人的主观因素影响,一经查证落实,对证明案件事实将起到重要的作用,只有出处可靠,并与案件有内在联系的物品痕迹,才能成为定案的依据。
二是查证人的品质,与犯罪嫌疑人的关系及其它客观条件。证人容易受主观因素的影响,其证言亦有真实和虚假的成份。如有的犯罪嫌疑人有恩怨或利害关系,在作证时将知道的案件事实故意夸大或缩小,甚至包庇或陷害,也有因时间长,记忆淡薄、表达力欠缺等情况,都会出现证言失实的情况。
三是查鉴定材料是否可靠,鉴定人是否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资格,看鉴定结论是否准确可信。鉴定结论对有些案件,如伤害、杀人、强奸等案件发挥重要的证明作用,直接影响到对犯罪嫌疑人的定罪处罚。在实践中出现过同一伤情或同一物品,几份鉴定结论不一致的情况,造成的原因,可能就是鉴定人员先入为主或掌握鉴定材料不全面。在审查判断时要引起注意。
综上所述,间接证据对案件的告破既起到辅助作用,又能对案件起到阻碍作用,如果判断不准,有可能使案件陷入另一个旋涡当中,使案件更复杂。所以,对于间接证据的认定方法有一个详细的了解,对于当事人搜集证据是非常有必要的。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许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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