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中,可以将证据分成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间接证据的证明效力要比直接证据低。但是在证据获取时,由于间接证据范围大,数量多,因为比直接证据更容易获得。那么,间接证据包括什么?这个问题律图小编从间接证据的定义、规则方面来分析一下。
一、直接证据
一般说来,直接证据的可靠性大,证明效力强。是依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这里所说的证明关系,是指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是以直接证明还是间接证明的方式起证明作用。凡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即为直接证据;
间接证据,就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事实,但能和其他证据联系起来,共同证明和确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根据间接证据的特点和司法实践经验,在完全运用间接证据定案的情况下,必须遵守以下几项规则:
1、客观性,用于定案的每一个间接证据都必须经查证属实,即必须都是客观真实的;
2、关联性,间接证据必须与案件真实存在客观联系,对证明案件事实有实际意义;
3、充分性,间接证据必须达到能够证明案件全部事实所需要的量;
4、协调性,间接证据之间以及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
6、排他性,运用间接证据构成的证明体系得出的结论必须是唯一的,而且是排他的。
1、应审查间接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和法律性。只有客观存在的、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且为法律容许的证据方可采用
2、间接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即有关犯罪事件、地点、过程、手段、工具、后果、目的、动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情况的等,都有相应的证据证明
3、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如有矛盾必须得到合理地排除
4、间接证据的证明体系必须足以排除其他可能性,得出的结论必须是惟一的,确凿无疑的
如上所述,只要满足上面要求的证据都可以当做间接证据,间接证据包括的种类很多,例如盗窃案中犯罪分子遗留在犯罪现场的脚印,遗留在现场的痕迹等都是间接证据。案件的侦破往往是从间接证据入手的,一步一步锁定侦查对象进而确定嫌疑人。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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