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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最佳证据规则对案件事实有一定的证明力,能很好表达当事人的意见。因此,它采用的制度都是可能得到最令人信服和最有证明力的证据,予以证明。那么,最佳证据规则适用于书证和物证的内容是什么?下面小编就将这一问题进行解答,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最佳证据规则是指为证明书面文件、录音录像或照片等文书中的内容,当事人应当提供文件内容的原始证据(文书)的一种诉讼证明规则。
该规则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提供原始文书的内容的目的是为了证明案件事实(为了证明文书的内容);
2.当事人应当提供原始文书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
3.原始文书应优先于复制件提出,但不否定复制件的提供与证明;
4.载体形式不仅限于书面文件,还包括录像!相片等其他呈现文字符号的载体形式;
5.法官应当采纳原始文书内容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法定情形下也可采用非原始文书证据形式。
1、追求案件真实。
查明事实真相是保证对案件进行公平审理的基础与前提。正义不但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形式实现。
2、防止错误或者欺诈行为的发生。
基于文书证据的自然性质,其内容的真实性依赖于原始状态下的记载情况,如果在原始证据存在的情况下,允许其他形式的第二手证据,就可能因为证人记忆不准确或文件因欺诈目的被修改等而无法查明事实真相。
3、排除不相关证据。
所有最佳证据都是可采的;同时,所有证据,除非它是最佳证据,都是不可采的。出于真实性的考虑,文书必须提供原本,否则,在作出合理说明前,其他证据形式不可采,从而排除不相关的证据,有利审判的顺利进行。
4、促使人们保存证据。
最佳证据规则是保证文书证据形式真实性的一种绝佳的技术设置,由于这一规则的存在,使得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注意保存和维护文书证据,避免了人们单纯的以主张或论述的形式将查明案件真实的压力推向审判机关,有利的推动和维护了谁主张谁举证这一证明责任分担体系。
最佳证据规则,是现代英美法系国家中关于文字材料可采性的一项重要证据规则,适用于书证。其基本精神是:以文件内容而不是以文件本身作为证据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提出文件内容的原始证据。只有在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时,才可以是副本或复印件。收集、调取的物证应当是原物。只有在原物不便搬运、不易保存或者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时,才可以拍摄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内容的照片、录像。这表明我国刑事诉讼法律所规定的最佳证据规则不仅适用于书证,而且适用于物证。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最佳证据规则适用于书证和物证的内容是什么这一问题的相关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可见,最佳证据有利于保证真实性,有利于查明案件真实情况,以便于达到真正解决纠纷的目的。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需要了解,可以咨询律图网在线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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