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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司法机关要排除非法供述以及非法取得的证据,这项原则对于依法执政具有重要意义。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总结归纳一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特点,希望可以对大家理解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方面的知识有所帮助。
第一,收集证据的手段不合法,采用刑讯逼供、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证据本身的真实性,对于案件的成立以及量刑的轻重都会产生严重性的误导,应当予以排除。
第二,收集的方式不符合法定程序,但法律也为这种情况作出了灵活的规定,对于不符合法定程序的物证、书证但可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证据,可以在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后不予以排除。这种变通的做法更大程度地保障了各个主体的权利,维护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排除时间的及时性。对于应该排除的非法证据,在案件进行的各个阶段,都应当予以排除。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有利于从根源上减少甚至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当前,对于冤假错案的报道屡见不鲜,对于我们的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都产生着非常不利的影响。通过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利于公民以及其他组织对执法机关进行有效监督,从而为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为树立司法权威奠定基础。
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这说明从国家到个人,依法办事,遵循法律已经成为我们的追求,公民的维权意识,司法机关的权威性想已经日益彰显。因此,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可以保障犯罪嫌疑人自白证据的真实性与自愿性,切实保障其人身权利,彰显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确保定罪处罚的准确性。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特点如上所述。根据非法证据排除原则的相关要求收集证据的方式手段不合法的时候要及时地予以排除。这样做保证了司法公正,减少了冤假错案的可能。保证了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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