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为当事人放弃举证权利。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举证时限,是指诉讼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提交证据的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目前,在民事诉讼中有关“举证时限”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2、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4、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5、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6、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8、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所以当事人如果是在一个民事诉讼案件中,有了相关的举证期限,但是却没有在这个举证期限之内找到相关的证据,那么最终在法院进行对案件的判决时,只能够对当事人视为他已经放弃了举证的权利,如果是没有相关的证据,那么当事人他如果有诉讼请求,他的诉讼请求是很有可能会被驳回的。
延伸阅读:
产品责任纠纷由谁举证,谁来承担...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证据规则的规定产品责...
发生医疗事故由谁举证
如果是患者提起的诉讼,那么患者就需要对一...
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倒置有哪些情形
在我国,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是“谁主张...
发生票据纠纷,该由谁来举证?
票据法第九条 票据诉讼的举证责任由提出主...
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倒置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新修订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
出资不实举证责任由谁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