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消息,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通快递或公司)今日发布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含本数)。
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5,5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366.6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4%;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4,5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3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告显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并应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进行回购操作;2023年1月5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41.68万股,回购总金额为421.2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平均成交价为10.11元/股(最高成交价为10.1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09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1月5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2,455.18万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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