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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这些年来,公益诉讼案件频繁发生,比如像我国最引人关注的坏境公益诉讼,传统的那种私益诉讼日益显露出来,因此,关于公益诉讼费用的承担问题倍受人们的关注,当前,比较引人关注的案件大多数都是个人发起的,因此,有相当完善的诉讼制度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下面,律图就公益诉讼费用的承担为您详细解说。
公益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方承担,包括原告因公益诉讼产生的律师费,并建立公益诉讼奖励基金,以用来鼓励公益诉讼原告。
2、当原告败诉时
公益诉讼费用由国家和原告方共同承担。其中国家承担因诉讼产生的鉴定、勘验、翻译等费用,而公益诉讼原告则承担公益诉讼的案件受理费,而对律师费用则通过各地方公益诉讼专有资金账户和诉讼费用保险实行分散支付。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诉讼法理论认为,利益受到了损害,受害者就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救济。
按照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公诉或行政公诉,后者称为一般公益诉讼。
以上律图为您进行了详细的解说,关于公益诉讼费用的承担问题,要从公益诉讼原告胜诉和败诉两个角度出发,在此同时公益诉讼费用主要面临着费用分担范围广且诉讼费用高昂、诉讼费用减免困难以及诉讼费用预交的障碍,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公益诉讼所未能取得良好的实际效果,使得法律赋予公民的这项诉讼权利并未得到很好的实现。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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