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三十二条 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第二百三十三条 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
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
二、民事反诉状怎么写?
民 事 反 诉 状
反诉人(本诉被告):××省××市××有限公司。地址:××省××市××街××号。
法定代表人:××,××有限公司经理。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省××市××有限公司。地址:××省××市××街××号。
法定代表人:××,××有限公司经理。
反诉请求:
1、要求被反诉人支付××费××××元。
2、被反诉人应负担案件全部受理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反诉人:××省××市××有限公司
xx年×月×日
三、被告提出反诉后一审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我国法律制度规定了被告方提反诉的法定时间,作为被告,如果连递交反诉状的时间都不清楚,这种情况下建议被告方委托专业的律师。除了反诉状之外,被告方还要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证明本人在反诉状中陈述的事实是符合实际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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