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起诉书手写的可以吗?
1、民事起诉状的内容方面无所谓手写还是打印,只要有明确的被告(包括信息),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基本的事实与理由。但是,落款的签章处,如果是单位的,一定要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的话,要个人签字。如果已经提交委托手续,获得特别授权的代理人签字也可以。
2、民事起诉状包括的内容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民事纠纷起诉的流程是怎样的?
(1)起诉和受理
起诉是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的行为。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因此,起诉才可能引起诉讼程序,使诉讼活动开始。起诉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只有有效地行使起诉权,才可能使人民法院启动诉讼程序。
(2)审理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进行审理前的准备。包括: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组成合议庭并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核对诉讼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3)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审判一般应当公开进行。审理过程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征询原告,被告,第三人意见;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判决。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4)判决和裁定
法庭辩论终结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判决一律公开宣告。
对于那些想要采取起诉的方式来处理民事纠纷的公民、单位,在向法院起诉之前,需要先结合自身的情况,先书写一份民事诉状,至于诉状是手写、还是打印,可以由有诉讼需求的当事人结合自身情况自由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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