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法官办案程序到底是怎样的

【为您推荐】五台县律师 江宁区律师 海拉尔区律师 兖州市律师 化州市律师 铜鼓县律师 新都区律师 象山县律师

我们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是不会天天和法院打交道的,但是对于法官来说,他就必须天天和法院打交道,因为那是他作为法官的职责。那么法官办案程序究竟是怎样的,相信大家都只懂一点皮毛。浸提那,小编就带大家来领略一下关于法官的办案程序。

一、一审起诉

(一)立案

当事人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立案。立案庭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将裁定不予受理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不服,可以在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受理

如果当时提交起诉状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法院会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开庭要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三)开庭

开庭时,首先宣布开庭,接着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接着是法庭调查,在法庭调查中,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再接着进行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举证质证完毕之后,开始法庭辩论,在法庭辩论中,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四)宣判

首先是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如果最后没有达成调节协议,则由合议庭合议做出裁判(宣判),双方同意判决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如果双方不同意裁判的,可以提出上诉。

二、上诉

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可以再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在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立案后,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应提前3日公告。

开庭时,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接着进入法庭调查,再接着,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最后由合议庭做出判决。如果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从上面不难看出,法官的办案程序主要分为立案、受理、开庭、宣判这四个步骤,如若有当事人对最后宣判结果不满意的时候,那么当事人是可以提起诉讼的,进行再一次审判。当然如多有当事人质疑法官办案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时候,也可以凭书面材料向政法委员会申请对案件的审理程序进行监督。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徐州律师。

延伸阅读:

司法鉴定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吗

办案人员回避,由所在机关进行处理

刑事案件办案时间以及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法官办案程序到底是怎样的  办案  办案词条  法官  法官词条  到底  到底词条  怎样  怎样词条  程序  程序词条  
办案流程

 民事诉讼终审多久出判决书?

一、民事诉讼终审多久出判决书?1、法律对开庭后多久下判决没有规定,法律只对立案后多久下判决有相关的规定;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