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开庭会问什么
在开庭之前,法官都会强调一下开庭纪律,不允许随便发言,不能录音录像等。
1、法官首先会询问原告、被告双方的姓名,出生年月,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代理人信息;
2、核对身份信息以后,法官会要求原告当庭称述一下诉讼请求;
3、之后,会要求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布意见,例如是否同意离婚,理由是什么。
4、回答完上述问题以后,法院会进行询问,一般是询问原告方,把夫妻双方从认识到恋爱,登记结婚的时间点大致问一下,然后会询问离婚的原因是什么;
还会询问被告的意见,对于原告所述是否属实,如果不属实,那么情况是什么样的。
5、之后,法官会要求原告方先进行举证,然后也会让被告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是否认可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然后被告开始举证,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
6、对事实问题,法院提问,同时原告和被告可以互相发问。
7、事实调查完毕以后,法官归纳争议焦点,原告、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发布辩论意见。
8、最后称述。闭庭,笔录签字,庭审结束。
9、回去等候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先进行调解,但不能久调不决。如果在调解中
法律根据。法律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据此,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即使起诉前已经婚姻登记机关、街道组织调解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仍应进行调解。
调解内容。在进行调解时,审判人员必须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宣传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伦理道德,对有过错的一方进行批评,对无过错的一方进行疏导。
调解开始后,应首先做好调和工作。感情尚未破裂,但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不准离婚;
双方感情确己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的,则应做好调解离婚的工作,当事人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准予离婚。
三、诉讼离婚的含义
诉讼离婚(Divorcelitigation)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