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化程度近几十年在不断的增强,如今的社会法律已经非常重要,任何问题都需要法律来解决。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从的,就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上诉要求重审,法院会按照相关程序来进行处理从而保障人们群众的权利不受侵犯,那二审后多久强制执行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二审后多久强制执行规定是什么
1、申请强制执行期间为2年,适用中止、中断规定,自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1天起计算,未规定履行期限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人民法院自收到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3、生效法律文书规定债务人负有不作为义务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从债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生效法律文书规定债务人负有不作为义务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从债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之日起计算。
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对于执行期限在法规中说明很清楚,也就是说在二审判决下达2年内当事人需要执行完判决内容。如今国家要求每一个公民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法律已经普及到每家每户,法规中有详细的规定,从而来保障人们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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