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文书送达有哪些特征?
1、送达只能是由司法机关向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有关机关实施的诉讼行为。送达是发生在送达主体和送达对象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送达的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送达的对象是诉讼参与人和有关机关。
2、送达的内容是诉讼文书。其中公安司法机关制作的诉讼文书是送达的主要内容,如传票、通知书、不起诉决定书、起诉书、判决书、裁定书等。
3、送达的方式和程序是法定的。实施送达行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否则无法产生法律效力。送达是一项严肃的法律活动,是诉讼程序的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整个刑事诉讼活动能否顺利进行,诉讼任务能否切实完成。只有收件人按时收到诉讼文书,才能了解其中的内容,按时参加诉讼活动,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
二、法律文书送达方式有哪些?
1、直接送达
2、留置送达
3、委托送达
4、转交送达
5、邮寄送达
6、公告送达
三、民事诉讼其他法律文书包括哪些?
1、起诉和受理文书
(1)公民起诉状
(2)法人或其他组织起诉状
(3)立案审批表
(4)不予受理裁定书
(5)不予受理的上诉案件民事裁定书
(6)驳回起诉裁定书
2、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文书
(1)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公告
(2)对公民起诉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3)对法人或其他组织起诉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4)被诉公民应诉通知书
(5)法人、其他组织应诉通知书
3、管辖文书
(1)诉讼管辖协议书
(2)管辖权异议书
(3)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书
(4)管辖权异议上诉案件民事裁定书
(5)案件移送函
4、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文书
(1)公民财产保全申请书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财产保全申请书
(3)提供担保通知书
(4)诉讼财产保全裁定书
(5)诉前财产保全裁定书
其实,法律文书的送达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某种程度上来说送达是国家司法机关或行政单位应尽的义务,比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以后,行政处罚决定书如果不送达到当事人手中,行政处罚是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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