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民事案件执行委托书怎么写?

一、民事案件执行委托书怎么写

(一)人民法院:

(二)委托人:法定代表人:

(三)住址:

(四)代理人:律师

(五)工作单位:师事所

(六)兹委托在方与因的强行执行申请一案中,作为我方申请行程序的人,

(七)代理人的代权为:代为申请强制执行、参与执行程序,代为协助行为解

执行和解:代为收发相关的法文书,代为出执行异议;代为投诉、提出申诉、控告等。

(七)委托人或单位盖章

(八)法定代表人(签字)

(九)年月日

二、执行委托书是什么

委托执行书是委托人民法院向受委托的法院送达的代为执行委托文书。正件发送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写明具体的执行项目,并要附上作为执行依据的司法文书;函稿存档备查

三、委托执行的优势

第一、有利于直接暴露并有效约束来自法院系统内的干扰和影响。在直接执行模式下,执行法院与当地法院是难以确立起基于法定程序而产生的协助关系。当地法院在表面可能超然置之度外,背后却可能设置障碍。而委托执行模式的优点就是把种种处于隐性状态的地方保护主义统统暴露在外,在这种情况下,地方保护主义必定有所收敛。 第二、有利于排除来自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和影响。在外地执行,发生危及人身安全情况,执行人员往往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得不到及时有力的配合支持,案件执行最终只能无功而返。而委托当地法院执行,便于主动向执行地党委、人大汇报工作安排和具体方案,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情况,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办案,瓦解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保证案件执行顺利进行。第三、有利于节约成本。在直接执行的情况下,法院的执行人员(有时需要当事人的陪同)到外地执行,这样势必造成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方面地浪费,而委托执行则有利于节约资金等。

四、委托执行的要求

委托执行中,委托法院应当向受委托法院出具委托函并附有生效的法律文书副本。委托函应当提出明确的执行要求。在接到委托函后,委托执行开始并应当遵守下列程序:

(一)受托人民法院在接到委托函后,无权对委托执行的生效的法律文书进行实体审查;执行中发现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有错误的,受托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民法院反映。

(二)受托法院应当严格按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和委托法院的要求执行。对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时间、期限和方式需要变更的,应当征得申请执行人的同意,并将变更情况及时告知委托法院。

(三)受托法院遇有需要中止或者终结执行的情形,应当及时函告委托法院,由委托法院裁定,在此期间,可以暂缓执行。受托法院不得自行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四)委托执行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受托法院应当函告委托法院,由委托法院通知驳回或者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在此期间,暂缓执行

(五)受托法院在收到函件后,必须在l5日内开始执行执行完毕以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法院;在30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法院。

(六)受托法院自收到函件之日起l5日内不执行的,委托法院可以请求受托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托法院执行。受托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在接到委托法院的指令执行请求后,应当在5日内书面指令受托法院执行,并将这一情况及时告知委托法院。受托法院在接到上一级人民法院的书面指令后,应当立即执行,将执行情况报告上—级人民法院,并告知委托法院。

在我国,民事案件执行委托书应该具备以下几点:第一是委托人和受托人姓名以及详细信息,第二是关于委托权限和事项,第三是时间等。委托执行有一定的好处,但仍会有一些不足的地方。

延伸阅读:

个人委托书怎么写?

个人委托书怎么写?

个人委托书怎么写?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民事案件执行委托书怎么写?  委托书  委托书词条  民事  民事词条  案件  案件词条  执行  执行词条  怎么  怎么词条  
判决执行

 民事案件一审驳回是什么意思

一、民事案件一审驳回是什么意思?民事案件一审驳回,要看是驳回起诉还是驳回诉讼请求。驳回起诉是指法院对于无正当理由或缺乏法律依据的诉讼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诉...(展开)

判决执行

 执行异议申请书格式?

法庭在判决过程中由于不了解情况,有些问题容易忽略,造成被判决企业的过早执行欠款的给付工作,给企业资金造成压力,被告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给法庭提交执行异议申...(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