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执行人的规定有哪些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执行人的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追加当事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条 作为申请执行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该自然人的遗产管理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其他因该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依法承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权利的主体,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作为申请执行人的自然人被宣告失踪,该自然人的财产代管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作为申请执行人的自然人离婚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分割给其配偶,该配偶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 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终止,因该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终止依法承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权利的主体,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五条 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因合并而终止,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申请变更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六条 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立,依分立协议约定承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权利的新设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七条 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清算或破产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依法分配给第三人,该第三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条 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机关法人被撤销,继续履行其职能的主体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依法应由其他主体承受的除外;没有继续履行其职能的主体,且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权利的承受主体不明确,作出撤销决定的主体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九条 申请执行人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第三人,且书面认可第三人取得该债权,该第三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自然人的遗产管理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其他因该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取得遗产的主体为被执行人,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被宣告失踪,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该自然人的财产代管人为被执行人,在代管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民事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总的来说,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执行人的情形是比较多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人民法院都会支持,不仅如此,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申请变更执行人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的,都需要向法院递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延伸阅读:

涉外民事诉讼执行怎么申请

其具体操作程序是首先由需要申请外国司法文...

民事执行案件怎样收执行费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

民事再审申请是否中止执行?

民事再审申请是不会中止执行的,但是如果是...

民事诉讼法关于强制执行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第254条,强制执行的标的...

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要提...

条件:1、必须已经生效。2、具有可执行的...

法院可不予执行哪些仲裁裁决书

1、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或...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词条  执行人  执行人词条  变更  变更词条  民事  民事词条  执行  执行词条  
判决执行

 法院传票是怎么通知的?

一、法院传票是怎么通知的?1、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