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推荐】兰考县律师 宣化区律师 长安区律师 莞城区律师 南海区律师 渭滨区律师 建邺区律师
在大型经济活动中,票据因其安全而便捷的优点而得到广泛应用,当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时,为保障实体权利,票据持有人应及时向法院提交公示催告申请书;只有了解公示催告申请书的法律含义、申请流程才能在遇到此类事情的时候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接下来,律图小编就为大家整理申请与撤销公示催告申请书的相关法律知识。
公示催告申请书是票据持有人在票据被盗、遗失和灭失的情况下,为使票据上所标示的权利与实体权利相分离,保护自己的实体权利不受侵害,而依法向票据支付地的人民法院申请作出公示催告的文书。
二,申请流程?
公示催告是丧失票据的在丧失票据后,申请人民法院宣告票据无效,从而使票据权利与票据相分离,丢失票据的人仍然占有票据权利的一种特殊的诉讼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只有申请人,没有对方当事人。其只能是最后持有票据并可以依据主张权利的。申请公示催告的人持有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但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无论是经背书,还是尚未背书,也无论是被盗、被以背书转让的。无论是经背书,还是尚未背书,也无论是被盗窃、被诈骗、自己遗失,还是灭失,只要不是因票据持有人本人的意思而丧失票据的,都可以申请公示催告。其书催告申请书,递交票据支付地基层人民法院。
申请时应注意:
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
当申请公示催告的案由消失后,可依据程序向法院提交撤销公示催告申请书,再由法院依法作出裁定。
需要指出的是公示催告结案的形式有两种,即判决和裁定。适用公示催告程序作除权判决必须以申请人申请法院作出除权判决为前提。除权判决作出后,应当公告。以裁定方式终结公示催告程序,适用于三种情况:
(2)公示催告期限届满后,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未申请法院作出除权判决;
综上所述,公示催告申请书是为了在票据消失后为避免实体权利受到损害而采取的一种法律救济措施,在公示催告期间,依据有无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以及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和裁定,当公示催告案由消失后,申请人可申请撤销公示催告申请书。以上就是律图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公示催告申请书的申请与撤销的相关法律知识,如需相关法律帮助,欢迎咨询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
延伸阅读:
效力待定合同中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和催告权
如何写仲裁申请书?
公民怎样申请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