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劳动仲裁开庭会当庭裁决吗

一、劳动仲裁开庭会当庭裁决吗?

1、仲裁的裁决书不是当庭做出的。要经过合议,起草,核稿,签发才能做出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

(二)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三)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四)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计算;

(五)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

(六)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的。

二、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5条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他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也规定了一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的事项。由此可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有如下几项: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他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

如果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工作已经完毕,通常劳资双方也会很快拿到仲裁裁决书的。而且,对仲裁裁决书是不可以上诉的,因为仲裁制度中没有上诉,即便员工或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有争议,也只能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延伸阅读:

申请仲裁需要多长时间

个人不服劳动仲裁起诉书范本

劳动仲裁诉讼时效是多久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劳动仲裁开庭会当庭裁决吗  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词条  当庭  当庭词条  裁决  裁决词条  开庭  开庭词条  
仲裁

 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撤销可以吗?

一、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撤销可以吗?各级仲裁委员会主任对本委员会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发现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处理的,应提交本仲裁委员会决定。决定重新处理的争议,...(展开)

仲裁

 劳动仲裁是裁决什么争议?

一、劳动仲裁是裁决什么争议?裁决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