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问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答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内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容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三、意定监护办理流程是什么?
4、被监护人丧失完全或部分民事行为能力之后,协议正式生效;
整个公证审查的时间还是比较短的,另外就是意地监护协议也可以不公证。对意定监护协议书进行公证的,必须是委托方和受托方双方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的或者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公证机构不会出具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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