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打架互殴本质上就是由生活当中的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引起的,如果真的涉及到什么原则性的问题的话双方反而会有正常的借口去走司法途径来解决的。而且,很少有被打一方会选择不还手的,所以两个人打着打着就成了互殴的这种情形。那么自然人们就会关注在我国打架互殴责任怎么划分?
一、在我国打架互殴责任怎么划分?
两人打架,其责任一般按照各自造成的伤害后果划分。
打架斗殴应当依据具体情节区分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然后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定罪处罚。
二、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一般都是按照各自给对方造成的实际的伤害程度来划分责任的,所以有些打架互殴造成的结果都比较严重的话,双方就会选择自己私了。因此从本质上来说打架互殴的这种行为两个人肯定都是得不偿失的,责任的划分总之不是根据谁先动手谁就负主要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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