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人致轻微伤会怎么处理
1、中国《刑法》对"轻微伤害”的行为,不处罚;
2、"轻微伤害”处罚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3、"轻微伤害”处罚的,但不执行拘留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如果轻微伤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伤害的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和肢体受到机械性伤害造成的严重后果没有绝对的对等关系,精神损害赔偿主要是看给对方在精神上、心理上造成的损害程度。只要侵权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无论是身体受伤的程度怎样,被侵权人都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补充内容:概念概述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收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一般而言这样的精神损害通常包括两个方面的情况,一种是因遭受有形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而导致的精神损害;另一种是未遭受有形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而直接导致的精神损害。精神损害包括两种形态,一种是受害人可以感知到的精神损害称为积极的精神损害;另一种是受害人由于心智丧失或者其他原因无法感知的精神损害称为消极精神损害。当受害人由于侵权行为所导致的精神上的损害达到一定的程度,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这个是非常有必要的,也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
故意对他人实施殴打行为,同时造成了对方人身损害的,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如果此时造成的损害并不是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话,那么不能认定构成故意伤害罪,也就无法追究刑事方面的责任。在构成了轻微伤的情况下,一般是给予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进行罚款或者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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