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上一些年轻人因为琐事发生口角,矛盾激化的时候,双方会召集一批人打架斗殴,这种行为已经违法了法律法规,给社会秩序产生不良影响。在聚众斗殴过程中,会有些群众围观看热闹。那么,聚众斗殴围观者要承担法律责任吗?现在小编就给大家分析下这个问题。
一、聚众斗殴围观者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根据法律规定,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本罪中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才构成本罪,其余人则不为罪。参加聚众斗殴受重伤或者死亡的,受重伤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及死亡行为人的近亲属可以向聚众斗殴的对方被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死亡行为人明显构成犯罪的除外。
二、聚众斗殴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4、持械聚众斗殴的。
三、聚众斗殴罪的犯罪主体是谁?
聚众斗殴罪的主体是,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但并非所有参加聚众斗殴者均构成聚众斗殴罪。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主体。所谓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斗殴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其他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聚众斗殴中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一般参加者,只能依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追究行政责任,不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主体。
聚众斗殴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犯罪的动机,一般不是完全为了某种个人的利害冲突,也不是单纯为了取得某种物质利益,而是公然藐视国家的法纪和社会公德,企图通过实施聚众斗殴活动来寻求刺激或者追求某种卑鄙欲念的满足。行为人在思想上已经丧失了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是非荣辱标准已被颠倒。这种公然藐视社会公德和国家法纪的心理状态,是聚众斗殴犯罪故意的最明显的特点。
综上所述,聚众斗殴情节严重的,会触犯刑法,其组织者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聚众斗殴围观者没有参与其中,只是看热闹,是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的。但是人们遇到这种事情,最好不要围观,以免伤到自己,在规避的同时,尽快的向公安机关报案,争取将人员伤亡降低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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