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刑法第245条第1款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大家看看,都说私人住宅神圣不可侵犯,未经许可进去讨债还可能被打出去。当然也不是说只要是闯进去,对方就会报警,就会说你侵犯他的住宅权。只有要债的人使用各种暴力、各种骚扰、偷偷强行进入住宅等等行为,都可能被认定为非法侵入住宅,严重的就构成刑事犯罪。讨债的人说自己冤啊,但是无论如何自己有理,一定要使用合法的手段才行。
二、上门讨债,可能造成非法拘禁
这种也是比较常见的,讨债就讨债,非要扰乱别人的生活,不让欠款人出去,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这种如果是达到了一定的时间的,那就是属于非法拘禁罪了。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三、上门讨债,可能造成故意伤害他人
这也是比较常见的讨债行为,上门本身去要债的,但是对方态度恶劣。债主气不过纠集一队人,去打欠款人,最后造成双方的人员伤亡的,都是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