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城市都有麻将馆或者棋牌室等。有时候,人们在麻将馆打麻将,会遇到派出所民警治安巡查,如果被认定为聚众赌博的,相关人员会被带回派出所。这样,当事人会面临罚款或者治安拘留的处分。那么,打麻将罚款2000元的情况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了解下。
一、打麻将罚款2020元的情况是什么?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参与者不满十人,区分不同情形予以裁量和处罚:
1、人均赌资不满1000元的,属于“麻将娱乐”,不予处罚;
2、人均赌资1000以上不满3000元的,处500元以下罚款;
3、人均赌资3000以上不满5000元的,处5日以下拘留;
4、人均赌资5000元以上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二、聚众赌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1、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三、区别赌博罪与非罪关键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构成赌博罪的前提,不但必须具备直接故意的一般主观要件,而且必须具备“以营利为目的”的特别主观要件。这里的“以营利为目的”,指行为人实施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是为了获取数额较大的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行为人获取财物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抽头渔利,
2、开设赌场获取非法收益,
3、直接参赌获利,
4、组织中国公民赴境外赌博,获取回扣、介绍费等费用。
司法实践中,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以营利目的”,主要根据行为人实施赌博行为的方式和上述获利方式综合判断。“以营利为目的”的有无,决定了行为人是否构成赌博罪,也是区别赌博罪与非罪的关键。行为人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虽然主观上也有为了赢取少量财物的获利成分,但输赢对其无所谓,或者意义不大,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消遣、娱乐,因此,不属于“以营利为目的”。
综上所述,人们打麻将参与金额较大的,可能会被派出所以聚众赌博处理。人均赌资在5000元以上的,打麻将罚款2000元左右,并且当事人还会被处以5到10天的治安拘留。如果涉嫌金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赌博罪,这样性质就严重了,当事人面临的将是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