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的成长关乎着国家的未来,我国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成长,在许多法律法规当中,对未成年人都有着明显的保护措施。民法总则作为一般民事纠纷的一项基本法规,针对未成年的监护人也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小编将详细为大家介绍,民法总则未成年监护人的规定是什么的问题。
一、民法总则未成年监护人的规定是什么?
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及其监护顺序】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在理解法定监护人的顺序规定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1、在先顺序人优先于在后顺序人担任监护人。
但是,此顺序可依监护人的协议加以变更。
2、在先顺序人为二人以上时,既可全体同作监护人,也可依其协议只由部分人做监护人。
三、什么是法定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法律术语。监护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监护主要是保护民事行为能力欠缺者即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法定监护人就是具有监护责任的对象。
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法定监护人可由一人或多人担任。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
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另外,根据相关规定,因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被监护人有财产交由监护人代管的,应从被监护人的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应由监护人承担。
以上资料当中,律图小编针对民法总则未成年监护人的规定是什么,为大家做出了详细的介绍。一般来说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第一监护人,当父母死亡或者没有能力介入的情况下,基监护顺序应当按照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这些顺序进行。同时监护人在对未成年进行监护的时候,必须承担起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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