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的工作人员或者机构来说,有法律赋予的职权,来处理日常生活中的问题。由于我国是人民当家做主,所以权力属于人民,为了防止有职权的人滥用权力,有宪法对此规定,依法监督。那么,大家知道,关于宪法监督的内容是什么吗?
广义的宪法监督是指国家为了监控、督促宪法实施而建立的各项制度的总称,包括特定国家机关的监督和各种社会力量如政党、舆论、公民等的监督;狭义的宪法监督,是指依法负有宪法监督职能的机关对立法活动和行政活动所实施的监督。我国宪法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两大方面:1. 监督国家机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的合宪性。2. 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政党、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行为的合宪性。
宪法监督是“宪法实施的监督保障制度”的简称。宪法实施的监督保障制度是保证宪法正确实施而对违反宪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制度。它是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1)审查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颁布的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循宪法,同宪法的原则精神相符合。反之,如果听任这些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同宪法的规定相背离并在国家生活中适用,就必然会损害国家的根本利益,同时也必然要损害到宪法的权威,影响宪法的贯彻实施。
(2)审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为的合宪性。包括监督国家机关及其组成人员是否根据宪法办事,是否有严重的越权和失职行为,是否有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为,尤其是监督政府及其所属行政部门是否严格按照宪法行使职权。另外,宪法规定了各种国家机关的职权,并要求它们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地共同实现国家的职能。如果国家机关之间由于权限不清而发生争议,则势必影响宪法的实施,损害宪法的权威。
(3)审查各政党、团体、企业事业等组织以及全体公民行为的合宪性。因为宪法是最高法,除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外,各政党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全体公民也都必须以宪法为最高的行为准则,并负有遵守宪法的义务。就我国而言,宪法监督的内容也应包括对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政策性文件及其行为的审查在内。中国共产党也必须在宪法的范围内活动,党的行为也应同宪法确立的原则精神相一致,否则将会损害宪法确立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
(4)对以上三个方面内容的合宪性审查必须以宪法为准绳。但是宪法条款本身的正确含义在适用时往往由于理解上的不同而产生歧义,从而影响合宪性审查的进行。因而监督宪法实施虽不包括宪法解释的内容,但两者却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各宪制国家均由宪法授权某一有权威性国家机关进行宪法解释工作。
所以说,宪法监督的内容是什么?一是对国家监督体系制度的总称,二是,对国家机构执法程序的见的。宪法监督它是民主政治的一种表现,对其实施监督制度,依法保障人民的权利。它监督的主体,对象和结果都是不同的。想要查询这方面的内容,可到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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