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宪法是凌驾于所有其他法律之上的,也因此原则,宪法可以保证其详尽性但无法保证其详细性,这也就有个其他较为详细的法律规定,那么地方法律违背宪法的话怎么办呢?律图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违反宪法的法律应该怎么处理
我国法律体系按照效力等级分类,自上而以下依次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违反宪法,一般是启用违宪审查程序,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违宪审查一般遵循“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具有至高的权威和效力。违宪审查后如果发现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与宪法相抵触,相关制定部门必须在法定期间对违宪部分做出修改,如若不然,上级相关部门可依法撤销或废除该违宪之法。
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有些复杂,主要有提出违宪审查(提出主体)、对违宪问题做出审查(审查主体与审查程序)、对违宪问题作出处理(审查结果)这几方面。
二、宪法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依法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维护社会安定和公共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均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
本法所称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
本法所称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活动。
文娱、体育活动,正常的宗教活动,传统的民间习俗活动,不适用本法。
第三条 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第四条 公民在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条 集会、游行、示威应当和平地进行,不得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不得使用暴力或者煽动使用暴力。
第六条 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机关,是集会、游行、示威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游行、示威路线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主管机关为所经过区、县的公安机关的共同上一级公安机关。
通过法律之间的相关性可以发现一条也是唯一的一条道路就是提请人大代表会讨论研究,因为修改宪法必须要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这个问题是有案例的,有需要的可以联系律图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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