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民法总则见义勇为法条是怎样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

一、《民法典》见义勇为有哪些规定  

第183、184条将见义勇为行为纳入民法调整范围,建立了民法上的见义勇为制度,赋予了见义勇为行为人损害赔偿请求权及损害补偿请求权。

为保护他人民事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我们可以从三方面理解:

1、因见义勇为受损害,由加害人负责,没有加害人的,谁得好处谁补偿,这与紧急避险的有关条款中的法律原则一致。这是针对当前我国见义勇为引发纠纷的案例实际,在法律上对见义勇为者赋予一种请求权。

2、条文特别强调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这是对以往相关法律规定的一种突破。“可以”并不是强制性的义务,是任性的规定,是道德上的鼓励。很多见义勇为者所受的是人身伤害,人身伤害是很难完全用金钱补偿的,得了好处的人对见义勇为者酌情进行补偿,体现出法律提倡对见义勇为者进行奖励的道德导向。

3、“可以”还可以理解为,不管见义勇为者受损害的责任是否已被侵权人承担,只要受益人自愿给见义勇为者补偿了,就不能反悔再要回去。

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除有重大过失外,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重大过失”如何界定?可以理解为行为人没有尽到与保护自己民事权益时同等的注意义务。这也意味着,救助者并非一概免责,如果救助者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受助人损害的,救助者须承担民事责任。

二、见义勇为的法律特征主要有:  

1、见义勇为的主体是非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自然人。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主体,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义务时,不能成为见义勇为的主体。

2、见义勇为所保护的客体,是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公民为保护本人生命、财产安全而与违法犯罪做斗争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见义勇为

3、见义勇为的主观方面在于积极主动、不顾个人安危。

4、见义勇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遭受正在进行的侵害的时候,义无反顾地与危害行为或者自然灾害进行斗争的行为。

三、见义勇为的构成要件:  

1、以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为目的;

2、具有不顾个人安危的情节;

3、实施了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

这三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才构成见义勇为行为。

见义勇为者同违法犯罪作斗争值得法律的肯定。综上所述,除了造成重大过失,见义勇为的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必要时可以请求赔偿。以上就是小编对“见义勇为法条是怎样规定的?“问题的回答,大家看过之后就会有一个清晰的了解。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处理房屋租赁纠纷若干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法条  法条词条  见义勇为  见义勇为词条  民法  民法词条  总则  总则词条  规定  规定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