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民法总则学校过错原则指的是什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民法总则》相应废止。

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校园暴力和教师对学生的暴力,不断地涌入到了大家的视线当中。让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孩子们在学校屡屡遇到的不公平遭遇,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学校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的。下面,小编就详细为大家介绍民法典中学校过错原则指的是什么?

一、民法典汇总学校过错原则指的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过错责任原则包含以下含义:

第一,它以行为人过错作为责任的构成要件,行为人具有故意或者过失才可能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它以行为人过错程度作为确定责任形式、责任范围的依据。在过错责任原则中,不仅要考虑行为人过错,往往也会考虑受害人的过错或者第三人的过错。如果受害人或者第三人对损害的发生也存在过错的话,则要根据过错程度来分担损失,因此可能减轻甚至抵消行为人承担的责任。在共同侵权的场合,共同侵权人的过错程度甚至可能成为其内部分损失的依据。

二、过错推定

所谓过错推定,是指在某些侵权行为的构成中,法律推定实施该行为时具有过错。这些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仍属于过错责任原则,即构成要件中要求行为人过错行为人可以通过自己没有过错来获得免责的效果,在这个意义上,也将过错推定为过错举证责任的倒置。因为在一般过错责任原则下,是要由受害人来证明行为人存在过错;而在过错推定的情况下,受害人不需要对行为人过错举证证明,法律推定行为人存在过错,除非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适用过错推定的情况,需要有法律的明确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一般来说,学校在生活中本应该是让孩子放心学习的地方,但是孩子在遇到校园暴力的时候,有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消防监管制度的松懈,导致孩子对学校产生恐惧,在某些情况下,学校是应该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的。

延伸阅读:

什么是过错推定责任

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区别有哪些

过错责任原则四要件有哪些?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民法  民法词条  总则  总则词条  过错  过错词条  原则  原则词条  学校  学校词条  
诉讼仲裁法规

 宪法新修订了哪些内容?

宪法,对于我们的法律来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宪法是我国的母法,很多部门法等比如民法,包括物权法,合同法等等都是依靠宪法制定的,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定期...(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