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我国有很多重要的相关法律规定,这些法律规定都与我们日常中的的权利与义务有着重要联系。《民法典》规定了人们的法律地位、人身权利和在各种行为活动中应遵守的规则。作为一名社会公民,有义务了解这项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那么民法典116条都有哪些内容呢?和律图小编一起来看看以下的内容吧。
一、民法典116条都有哪些内容
第一百一十六条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所有权是指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用益物权,所有权是自物权,用益物权就是他物权(限制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物权法所规定的用益物权种类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设立担保物权的目的就是为了担保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担保分可分为物的担保和财产权利担保两种方式分为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也即担保物权的分类。
二、物权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三百二十三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第三百二十四条 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组织、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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