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民法总则第173条应如何理解?

在当前各项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中,都不可避免会存在委托代理的情况,如果对委托代理双方的权力责任没有明晰的规定,就会造成在经济行为和社会行为中的主体关系模糊,进而导致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混乱,为此,民法典中对委托代理的各种情况作出了具体规定,那么,其中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三条如何理解呢?

一、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内容

第一百七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二、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三条的理解

1、就第(一)项而言,被代理人对授权附加了终期或解除条件。前者如代理权截止到5月1日;后者如代理事务完成代理权消灭。当然除了代理事务完成,还有代理事务确定不能完成的情形,比如采购某一古董,而古董灭失,代理行为确定不能发生,代理权也随即消灭。换言之,第(一)项不仅包含代理事务完成,还包括代理事务确定不能完成,也能导致代理权消灭,否则代理权一直存在,于被代理人不利。

2、就第(二)项而言,它分别从被代理人与代理人角度,放弃代理行为。先从被代理人角度看,“取消委托”不过是口语化表述,不过从代理权发生过程看,基础关系 授权行为。因此只要基础法律关系消灭或授权行为被撤回,代理权也随之消灭,就基础关系消灭原因在所不问。然而导致法律关系消灭的原因,可能是无效、被撤销、被解除(除法定解除权外,委托人还有任意解除权【《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若基础法律行为被撤销、被解除,尚可认为属于“取消委托”,毕竟这三者中都需被代理人主动为之,但就基础法律关系的无效看,完全不在“取消委托”这一范围,尤其是当法律行为因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无效的情形。除基础法律关系消灭导致代理权消灭外,还可以直接作用于授权行为,比如被代理人直接撤回授权,需要注意的是,撤回授权不必以消灭基础法律关系为必要。关于代理权的撤回,需要掌握如下两点:首先是代理权原则上是可以撤回的,但当事人在基础关系中约定,代理权不可撤回的除外,但需注意的是,基础关系中关于限制代理权撤回的约定可能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由此可知,如果代理权授予没有基础法律关系,而只有孤立的代理权授予行为,则代理权的撤回不受限制。其次如果可以撤回代理权,那么授权人可以自由决定,撤回表示究竟向代理人作出,还是向第三方作出,跟授权时采取的方式(内部授权、外部授权)无关。至于代理人辞去委托,从文义上看,是指一个单方行为导致代理权消灭的情形,比如仅放弃代理权。当然除此之外,还有可能,当在基础法律关系中,代理人享有解除权时,通过解除基础法律关系而使代理权消灭,亦可看作“辞去委托”的类型。

3、就第(三)项而言,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必然导致代理权的消灭。因代理人须亲自作出意思表示,而一旦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能力,则无法完成代理。另需注意的是,代理人不以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必要,故这里的“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必须指“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就第(四)项而言,单看代理人死亡这一情形,仅从第(三)项,即可得出结论;就被代理人死亡这一情形看,意思表示发出后,表意人死亡并不影响其生效,故被代理人死亡后,原则上基础关系与授权行为的效力依旧维持,代理行为所生的权力义务由继承人承受。若继承人无意让代理权继续存在,自可撤回代理权。故原则上被代理人死亡并不导致代理权消灭,唯有继承人因此撤回代理权才消灭。这也是为什么《民法典》第69条未将“被代理人死亡”作为委托代理权消灭的事由,遗憾的是,《民法典》却未能延续《民法典》的规定,擅自增加了“被代理人死亡”这一情形。

5、就第(五)项而言,这一规定的确合理。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终止后,一切法律关系均绝对归于消灭,并无继承人予以承受,因而法人无论作为被代理人抑或代理人,一旦终止,代理关系即告消灭,自不待言。

最后,关于委托代理权终止的法律效果看,原则上构成无权代理,其法律效果不能直接拘束被代理人,但构成表见代理的除外。

综上所述,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三条对终止委托代理的几种特殊情况进行了明确,其中代理事务完成的情况还存在不确定性,对被代理人的权力有所影响,其次取消和辞去委托并未包括因违法被认定无效代理的情况,还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表述不够严谨,当事人死亡也并不能视作其表意为委托失效。

延伸阅读:

信托案件诉讼与代理

信托与委托、代理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成立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民法  民法词条  总则  总则词条  理解  理解词条  如何  如何词条  173  173词条  
诉讼仲裁法规

 诉讼管理办法

诉讼管理办法在法律中分很多章节,也就是说诉讼管理办法包含很多内容。第一就是它有属于自己的总则这个诉讼管理办法中的诉讼所指的是以行政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和仲裁程...(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