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为了确保法律能够很好的适应时代的发展,服务于国家法制建设,国家会依照社会现实对法律进行针对性的修改。那么,民法总则三年时效的法条解释是什么?为此,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总则编,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共分基本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期间计算和附则11章、20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2017年3月15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6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新华社3月18日受权全文播发这部法律。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7年3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了2017年最新民法总则,此次民法大修,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其中诉讼时效由原来的2年改为3年。对于债权人债务人意义重大。
具体条款为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司法解释: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现实中,不少债权人手握借据,白纸黑字,却还是输了官司,很多时候不是因为证据不足,而是错过了诉讼时效,债务人提出时效抗辩,导致债权人的诉讼请求被法院无情地驳回。不少老赖正是利用该条款,钻了法律的漏洞,使出“拖字诀”,让债主要债无门。
诉讼时效的改变,适应社会生活中新的情况不断出现,权利义务关系更趋复杂的现实情况与司法实践,有利于建设诚信社会,更好地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但在当前债权纠纷多发的经济形势下,想要更好维护自身利益,关键还需提高法律风险意识。古希腊谚语有云:“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即法律不保护自己拥有权利,但自己却疏于维护和管理的人。因此,要想真正改变现状,达到“治本”的效果,企业和个人应尽可能主动地去学习法律,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简单来说,民法总则在目前作为我国处理民事问题的基本法律,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保证法律的实施效果,对其必要的修改是不可缺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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