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修改的程序需要五个步骤。这五个步骤分别是:提案;审定;起草;议决和最后的公布。能够行使宪法修改权的是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这在我国的宪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
提案,是修改宪法开始的程序,是指宪法修正案的提出,或者说是提议应该修改宪法。任何国家修改宪法,首先必须经过这一程序,而且必须由有权机关提出。
起草,是指在决定宪法应该修改以后,由法定有权机关对决定修改的部分进行具体的草案拟定。这一过程明确宪法 条文如何修改。在实践中,一般应贯彻公开、民主的原则,听 取社会各阶层的意见,使草案获得广泛的民众支持。
先决投票,是指在提议宪法修改之后,送交议决机关 议决之前,就宪法修正案提出的先行投票程序,以使宪法修改条文和内容具体明确。
决议,是修改宪法的必经程序。我国《宪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宪法修改的主体在宪法中也有着明确的规定。宪法虽然是我国的国之大法,有着崇高的地位,但是这并不代表宪法就应该一成不变,因此需要不断地进行修订和优化。我国颁布的宪法修订草案就是专门针对修改宪法这一部分的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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