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在我国起着重要的作用,无民事行为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人指的是未成年的儿童或者部分没有办法独立生活或者不具有民事行为的人,那么势必有人要照顾这部分人的生活,其称之为法定代理人,代理人需要履行监护职责,维护这部分人的合法权益,这部分在民法总则都有着规定,那么民法总则时效190条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民法总则(法律名称)一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总则编,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共分基本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期间计算和附则11章、20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2017年3月15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6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新华社3月18日受权全文播发这部法律。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民法总则时效190条内容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在法定代理权存在期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均处于其法定代理人的照管下。在受到侵害时,其可能缺乏能力、又缺乏勇气向法定代理人主张权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能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包括儿童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精神病患者,即使已成年,但由于精神上存在严重障碍,对事物缺乏判断能力,故法律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和社会正常秩序,认定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履行监护职责,代理他的民事活动,维护他的合法权益。可以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的人员有: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财产或者人身安全可能遭到侵害时,法定代理人代其诉讼。如果其合法权益受到法定代理人侵害,那么其对法定代理人的诉讼时效是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也就是换了法定代理人或者其已满16周岁甚至18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中国法律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人民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根据他健康恢复的状况,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宣告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功;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民法总则时效190条是什么,根据上文我们可以知道。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办法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需要由法定代理人来执行,倘若他们的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受到了法定代理人的侵害,由此请求权诉讼在更换法定代理人或者终止法定代理人义务时可生效,就是对法定代理人时效从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算。